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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新规,调整对于滥发信息的管理与处理措施!

时间:2013-09-23 07:50 来源:淘宝网 作者: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

在编辑淘宝宝贝时不允许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旺旺等中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如前述构成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则根据《淘宝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2013年9月22日消息,《淘宝规则》将调整对于滥发信息的管理与处理措施,规则中新增了一条:

 在编辑淘宝宝贝时不允许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旺旺等中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如前述构成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则根据《淘宝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2013年9月18日—9月29日为整改期,淘宝网要求卖家结合宝贝体检中心提醒与自我排查,及时修改自己的商品信息。9月29日规则将正式开始执行。

在淘宝网公布的《滥发信息实施细则》中,将成交的结果指向本店铺以外的店铺或外部网站,包括以二维码、超链接等形式出现的淘宝客、外部购物平台、外部社交网站等信息,也不允许出现在商品详情、店铺信息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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