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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淘宝删差评产业链,每条收费260元

时间:2015-02-02 22:17 来源:Q淘网收集 作者:刚哥 阅读:

 内容摘要:

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内首起职业修改差评师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骏杰有期徒刑五年,同案的另外4人也分别获刑。 藏在差评下的产业链 李骏杰等5人分散在全国各地,直到在法庭受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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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内首起“职业修改差评师”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骏杰有期徒刑五年,同案的另外4人也分别获刑。

藏在“差评”下的产业链

李骏杰等5人分散在全国各地,直到在法庭受审时,他们大多才第一次在线下见面。在删改“差评”的黑色产业链中,他们的分工各不相同。

案发前,李骏杰在杭州市滨江区一家科技公司上班。5人当中,他主要负责通过QQ在网上联系需要修改“中评”和“差评”的淘宝卖家,改一个评价收费260元。

在彼此不碰面的互联网上,删改“差评”的流程将李骏杰和4个同伙连在一起:需要删改“差评”的卖家会把相关买家的信息发给李骏杰,李骏杰把这些信息传给他的下线,即在广东打工的黄福权、王凤昭,黄、王二人再把信息反馈给在江西某市公安系统工作的胡榕,由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查明买家的身份证信息,之后把信息以每条15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黄、王二人。

收到胡榕给的买家身份证信息后,黄、王二人以每条15元的价格让河北石家庄人董伟“PS”出身份证复印件,再把复印件以每件45元的价格转卖给李骏杰。有了买家的身份证复印件,李骏杰就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冒充淘宝买家身份骗取该买家的淘宝账号并重置密码,最后非法登录淘宝评价系统删除或修改“中评”“差评”。

判决书认定,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的一年半左右时间里,李骏杰共修改“中评”“差评”347个,获利9万余元。胡榕共转卖信息900余条,获利1.8万余元。

删改“差评”犯了什么罪?

“职业修改差评师”的存在对淘宝网和淘宝用户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

淘宝网表示,信用评价的数据在该网站搜索、选品系统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删除中、差评数据危害到淘宝的流量分配体系和数据系统,对合法卖家和淘宝网的数据安全造成威胁,也对买家的购物体验产生影响。

这些以删改“差评”为业的人犯了什么罪?办案检察官以此案为例介绍说,“职业修改差评师”李骏杰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院审理后也以此罪名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而那位利用职务便利为这个团伙提供买家身份证信息的民警胡榕,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于参与信息买卖的黄福权、王凤昭和董伟,均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

“好评”真有那么重要吗?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淘宝用户的大量增加,一些寄生于“差评”的食利者纷纷出现。


2013年7月3日,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件在杭州宣判。以杨某为首的12名“恶意差评师”在淘宝网上向某个网店卖家恶意下单,而后通过QQ等聊天工具与卖家“谈判”,以发货就给“差评”、不发货就投诉为由,向卖家敲诈钱财。这一团伙通过“恶意差评”谋得非法利益2900余元,主犯杨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除杨某外,吴某、周某、陈某等11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一年及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20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淘宝上的评价并不能完全代表真实的用户体验。“追求‘好评’固然好,但100%的‘好评’大多是不符合事实的。”一位“资深”淘宝用户对记者说,“即便是买家出于个人意愿给出‘差评’,卖家也会要求对方改成‘好评’,或以返利来诱惑,或用谩骂、威胁等卑劣手段。说到底,是淘宝卖家对买家‘差评’的过度在意催生了‘职业修改差评师’和‘恶意差评师’的存在。”这位淘宝用户总结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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