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问答百科 > 正文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是( )。

时间:2020-10-27 来源:未知 作者:小尤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是(  )。

A.代表5%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50%的董事提议

C.股东大会提议

D.经理提议

正确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的更多内容请点击江苏第十届大学生查看,以上题目的答案为网上收集整理仅供参考,难免有错误,还请自行斟酌,觉得好请分享给您的好朋友们!



相关阅读